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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邀请各方人士热议网约车安全 入网审核真不能走过场
 
2018-05-28 08:49:42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邀请消费者、网约车平台企业、专家、行业组织、政府部门共同对网约车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中消协在会上发出呼吁,网约车平台应强化入网审核和安全管理,对多次被投诉的司机应限制接单数量。

    ●投诉

    4大热点

    中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谢龙

    消费者对网约车服务的投诉对象主要集中在顺风车、拼车等经济型用车服务,投诉的主要问题有:

    人身安全类投诉。如消费者发现网约车软件上的订单信息和实际的司机车牌车型等信息不一致,或是消费者和司机发生直接的肢体暴力冲突和语言冲突。

    财产安全类投诉。一是司机协助消费者装卸行李包裹时直接造成损毁,二是消费者乘车过程中钱包手机等物品遗落在网约车上,无法及时取回。

    费用类投诉。一是消费者反映打车软件规划的线路不合理,如打车软件显示道路畅通,实际路况却是拥堵,二是部分网约车平台推出各种活动,诱导消费者进行大额充值,但是消费者在实际用车过程中,多次加价才能打到车,实际的花费并没有优惠。

    信息安全类投诉。网络约车平台的社交功能,暴露了消费者的部分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扩散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点评

    连带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清波

    在一些网约车交通事故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都判决网约车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不管网约车平台是否和网约车司机签订了劳动合同,消费者本身并不认识司机,他是通过网约车平台获得服务,在整个交易中,网约车平台有控制权,还从中获得收益,所以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是适当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网约车的服务的车辆和人员都有相应的资质要求,并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如果司机有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或者服务时人车不一致,网约车平台就是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一旦消费者因此遭到人身、财产损失,网约车平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消除风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

    网约车提供的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出租车的服务,它和传统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控制方式、力度是不同的。比如传统出租车公司对司机有比较严格的背景审查,有相对高的进入门槛,但现在网约车平台对司机的进入门槛放低了,一方面它确实让网约车资源更加丰富,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但另一方面它也带来了风险。既然这个新风险是网约车平台带来的,那么网约车平台也就有责任消除这种风险。

    网约车平台对于人身安全保障的责任与其提供的服务收费多少没有关系,比如顺风车业务中,即使网约车平台并未从车费中抽成,也不能降低对人身安全保障的义务,所应担负的责任也不会减少。同样,司机在平台上注册时故意隐瞒自身犯罪记录、吸毒记录,如果其行为造成乘客人身安全损害,网约车平台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体验

    审查太松

    消费者李女士

    现在网约车平台招司机时的审核太宽松了,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我收到参加中消协网约车安全研讨会的邀请后,专门对网约车平台做过加盟体验,有两个平台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和我根本没见过面。我只是按要求填写了个人资料,上传了身份证、驾驶证、照片、车况,不到一分钟就审核通过了,马上就能接单。对于申请人有没有犯罪前科,有没有精神疾病,有没有交通违法记录,都没有核实。而且其中漏洞不少,比如要求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是“人车合照”,也就是说人和车应该在同一张照片上,但是我只传了车的照片,没有传人车合影,也审核通过了。还有像驾龄,看的是驾驶证发证时间,满3年就可以,这3年中实际开车多长时间,其实无从考证。所以我做完这个测试以后,感觉网约车有些不安全。

    ●呼吁

    限制接单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首先是强化入网审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车辆、司机的审核把关。对司机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情况用同一要求进行严格核查。

    其次是强化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司机的法律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水平;要切实杜绝“马甲车”,保证车辆和司机的预约与实际一致;要切实履行注意义务,停止不符合要求的顺风车、合乘车服务;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司机遵纪守法、安全运营意识;鼓励司机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合同警示,要公平制定、提供格式条款,依法确定平台、司机、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四是强化信息保护,要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控制收集范围,履行保密义务,防范信息泄露,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保障消费者安全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不应以保障安全为名加重消费者负担和责任。

    五是强化投诉处理,要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严格筛查司机被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对损害消费者财物行为,要制定赔偿和惩戒措施;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多次被投诉的司机,要区分情况加强信用惩戒,限制接单数量,实施有效管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任震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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