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正式稿)》发布,7月1日起,旅游者(含购买门票的)不遵守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管委会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将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并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