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李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云在云南省景洪市为所带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并带游客到定点商家消费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据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