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会计挪用公款930万,766万用于打赏女主播”一文引发关注。女主播该不该退还打赏的钱款呢?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打赏主播属于消费行为,不应退还,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打赏主播属于赠与行为,并非女主播善意取得,这笔赃款应当予以追缴,不仅主播要退钱,平台也应当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