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未来三年,检察机关将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脱贫、破坏生态环境三大领域的刑事犯罪。其中,金融安全方面的办案重点是依法严惩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