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网购促销季,李先生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了一瓶法国进口红酒。广告显示该红酒专柜价为5600元,促销价为1888元。买回红酒后,李先生发现该红酒在其购买前几天的价格为1688元。李先生认为商家构成价格欺诈,遂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经营者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根据原告主张三倍赔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