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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格力中央空调迟迟无人安装 上门一看商家已经停业
 
2018-07-20 08:41:13   杭州网

经本报调解 将由售后服务商为消费者维权

空调维修全记录

高温天气来临,冰箱、空调、洗衣机等一系列家电进入频繁使用阶段,随之,也会产生一系列售后维修需求。为此,每日商报消费维权版专门开辟“家电维修全记录”栏目,为您服务。

如果你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这些问题——在安装、使用或维修家电过程中,厂商不履行三包义务,售后收取高额维修、配件费用及服务不规范等,都可以拨打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商报维权记者会在第一时间与你联系,帮你解决难题。当然,如果你在其他消费领域遇到了侵权问题,也可以联系我们。

商报讯(实习生 金玮 记者 汪晓筠)原计划四月份搬入新家的张女士,因为新买的格力空调没有安装而未如愿。“去年12月17日,我在余杭区天目山西路258号雅居乐国际花园东区物业旁的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格力中央空调,包括一台内机和一台外机,总计1.9万元。可直到现在空调也没有安装好。”近日,颜女士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商家先是迟迟没有运来外机,送来之后又没有为我安装。我发现外机与内机的功率并不匹配,我想联系换货时发现商家已经停业。我希望商家能为我更换空调外机。”

空调到货后发现内机与外机功率不匹配

上门咨询发现商家已经停业

去年,张女士订购了一台格力家用中央空调。“我先支付了6000元定金,并于今年1月4日支付了尾款13000元。半个月后,商家送了空调内机上门,商家与我约定,外机在新房其他部分装修完毕后送到我家。4月初新房基本装修完毕,我联系商家送外机,但是商家迟迟没有送来。从4月到5月,我每周给商家打一次电话,但对方都以‘厂家没有发货’‘工人没有时间’等理由回复我。6月初,我前往商家询问送货事宜,对方表示会立即安排送货。四天后,外机机终于送到我家,但商家告诉我过几天会有另外的工人为我安装。”张女士说。

由于一直都没有工人上门安装,六月中旬,张女士再次前往商家。“我到商家门口发现,该店玻璃大门紧闭,并上了锁,上面有一张告示,写着:端午节工人放假,如果消费者遇到问题,请于端午节后再联系。当时已经是端午节后,商家依旧没有开门,我担心自己家的空调是否有问题,并立即检查了空调。我发现空调外机与订购的匹数不一样。我认为外机与内机的功率不符合会影响制冷的效果。随后我多次联系商家,却发现对方负责人的电话已经无人接听。我希望商家能及时换回功率正确的外机。”她说。

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的授权牌为假

将由售后服务商帮助消费者维权

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尝试联系商家负责人,发现该号码已为空号。

随后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发现,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显示状态为“存续”。记者联系上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在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后,已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无法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从张女士提供的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的授权牌的照片中,可以看到上面写着:“格力中央空调工厂授权直销店——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 授权号为:X1803730,授权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018年7月”。随后,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格力客服中心,一位编号为119299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对方询问后表示:“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具体可以咨询格力空调浙江市场部王先生。”

通过客服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王先生。他表示:“今年1月我们才授权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可以销售格力的空调,而该公司的授权牌的期限是从2017年10月开始的,所以这块授权牌是假的。在授权前,该商家是在其他渠道进格力空调售卖的。因为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停业,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接下来由我们的供应商和售后服务商杭州天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为消费者维权,维权期限为一年。张女士可以联系天诚公司。”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杭州天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姓余的女士接听了电话。她表示:“我们已经出台了相关方案来解决与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相关的纠纷。张女士的情况我们需要派专人与其对接并联系。”

记者将格力客服中心、格力空调浙江市场部、杭州天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说法反馈给张女士,她表示愿意与杭州天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处理此事。7月17日,记者接到张女士的电话——“杭州天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与我联系,对方表示我的外机并不能更换,但对方会为我安装,并需要我支付空调的安装调试费用。杭州天诚说能帮助我跟杭州昆盟电器有限公司维权,维权期限为一年,并为我的空调安装费打七五折,为1500元,我需要先支付750元,如果在这一年内维权成功,我需要支付剩余的750元,如果维权不成功则返还天诚25%的安装费用375元。我接受商家的提议,感谢商报维权。”

律师

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属于违约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表示:“在此案例中,商家属于违约一方,商家没有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提供商品,也未履行安装义务,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服务,并要求商家上门安装空调。”

“消费者可以依据与商家签订的买卖合同维权,在此纠纷中,商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显示状态为‘存续’,但实际店面却关闭,商家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维权应继续寻找商家负责人,如果无法联系上商家负责人,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夏谨言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应选择有信誉、有实力、有规模的商家。”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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