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凡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就不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要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了。 为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环节,经省工商局争取,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在杭州、舟山试点基础上,将于8月1日起在浙江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申报通过的即可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免去名称预先核准环节,缩短开办时间。” 据悉,浙江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http://wsdj.zjaic.gov.cn)正式上线后,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并非“我的名称我作主”,申请人还是需遵守企业名称相关规定。 从年初推出可选企业名称库,提供30万个名称供企业选择申报,允许同时申报三个名称;从全程网上名称申报到全省实施移动端名称申报;从三个工作日名称核准到一个工作日名称核准,再到全省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省工商局不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