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昨天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和一审稿草案相比,决定草案显示,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仍拟按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计算。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决定草案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赡养老人支出,扩充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允许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