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 记者从广州市交委了解到,9月7日,微博网友张女士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最终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对此,广州市交委表示,滴滴平台出现多处违章行为,“一键报警”形同虚设。 根据张女士的微博描述,9月7日中午她与另一名乘客通过滴滴平台拼车,怀疑司机精神状况异常,挟持两人一路上高架,并在她们要求停车后依旧不肯减速停车。其间,张女士打电话给客服要求滴滴出面联系司机停车。滴滴客服只劝说她跟司机好好讲,并没有联系到司机本人。无奈,张女士通过滴滴App的“一键报警”功能进行求救。然而接通后,张女士才知道该功能并没有把涉事车辆信息和所在位置报告给警方,等同于拨打110,需要她在电话里提供车辆信息及其本人位置。因担心激怒司机,张女士无奈挂掉电话。最终,趁车辆堵在高架上,两名乘客以跳车相威胁,司机才打开车门让她们下车。 获悉相关情况后,广州市交通部门立即与乘客张女士取得联系,并及时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开展事件调查。经核查,事发当天,张女士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乘坐网约车出行,随后因接车地点和行车线路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当事司机吕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章,9月10日,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案件处理告知书》。 广州市交委近日发布的通报显示,今年以来,广州市交通部门共查处网约车违章778起,同比增长263.6%,其中滴滴被查处违章208起,并多次出现拒绝配合调查的情况。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滴滴公司也不按期缴纳罚款。目前,滴滴平台已有29起违章案件将到强制执行期。若滴滴平台仍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待法定期限届满后,交通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营运秩序,合理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拼车、顺风车的界定,广州市制订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合乘出行的内涵和具体认定标准,对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根据意见,合乘出行者须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且符合实名注册、车辆取得本市号牌、全天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等规定。在目前滴滴平台下线顺风车业务期间,若以滴滴顺风车名义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将涉嫌非法营运,依照《道路运输条例》将被处以3万-10万元不等罚款。 广州市交通部门认为,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滴滴应与公安部门就报警服务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功能。对于网约车市场存在的违规行为,市交通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