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早在三年前开始施行,作为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步实施。《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已在三年内逐步取消,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