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注意警惕保证承诺的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昨公布教育培训机构十大违法典型案例 此前,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的杭州昂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鹏智兴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订协议,获取这三家公司通过分别运营的中国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研之家网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QQ号、学历等,以消费者成功支付学费总数的10%(最高2500元)支付给三家公司佣金。 事实上,此举违反了《消法》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目前已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00元。 这是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教育培训机构十大违法典型案例之一。2017年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托部门职能,除提供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信息、配合教育部门查处“无证办学”等工作外,着重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管,对其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发布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了一系列案件。 非法获取消费者信息 这些培训机构都被处罚了 通过个人渠道花费2000元从推销人员处购买了一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共计3800条的电子文档。并通过拨打这些电话,推销培训课程——杭州祥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这一系列行为违反了《消法》规定,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50000元。 本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案例中,非法获取消费者的案例较多,除了杭州祥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外,杭州曜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也因通过个人渠道以购买等方式收集幼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幼儿父母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用于开拓当事人的生源,被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0元。 此外,杭州贝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个人渠道以购买等方式收集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孩子父母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用于开拓当事人的生源,被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0元。 事实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是民生关注重点,2017年以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理清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边界,在明确教育部门作为许可和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恭喜xx再创佳绩”“xx位学子明显进步” 消费者要注意保证承诺的宣传 “恭喜xxx中考成绩再创佳绩!”“64位学子明显进步”“要上名校,来大学士”想必大家一定不会对这样的教学培训机构的宣传内容感到陌生。而事实上,这些内容涉嫌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内容,而这样是不被允许的。位于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路的杭州市富阳区博识教育培训学校发布广告内容涉及这些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行为。被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此外,位于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的杭州市富阳区华大教育培训学校的前台以及墙面,悬挂多块印有“华大教育集团”的荣誉牌匾,经调查,该“华大教育培训学校”与“华大教育集团”无任何关系,其行为涉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根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