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杭州、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城市,因精装修与实际严重不符,相继发生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收房之日即维权之时,成了不少买房人的魔咒。 此番维权并非因房价滞涨或下行出现退房冲突,其主要矛盾是精装修的承诺与现实严重背离。动辄四五千元一方的精装修,却并没有给购房者带来相应的预期。 比如,杭州某楼盘一位业主反映,6000元/平方米精装标准的楼盘,墙体开裂、天花板渗水发霉,甚至长出了菌菇,此外还有埋设水电管线不开槽、无PVC套管、多处无序交叉、破损的线也被封埋起来等问题。 南京某楼盘也爆出4000元/平方米的精装标准严重缩水,请验房师到现场查验,发现木料发霉、废弃材料填充门框、地板泡水等诸多问题。 而早前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却保护不了消费者权益。合同中的精装修标准并不“标准”,没有装修材料的明细表,使用的都是“高级壁纸”“著名品牌”“同等品牌”“国产定制加工”等模糊词语。现场样板房璀璨的效果,在现实中却是简陋无比。 本是你情我愿的一场买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捆绑销售?购房合同条款,为什么最终变成购房者的紧箍咒? 多年来,房地产执行的都是期房销售模式,也就是凭着效果图、样板房和沙盘图,购房者就与开发商进行交易了。样板房作为十分重要的营销道具,开发商往往斥巨资请专业人士操刀,花费数百万元是常态。不少家具都是小尺寸定制,可看不可用,房间都是没门的,显得宽敞明亮,还有些面积更是“偷出来”的。尽管开发商在现场也会竖块小牌说明样板非交付标准,可购房者看完美轮美奂的样板房,已经被夸大的宣传误导,心中自然抬高了对交付房子的预期。 尴尬的是,精装修合同成功地钻了空子。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些开发商设计了补充条款,只约定装修价格,不明确精装修产品的品牌、材料、规格等。一些霸王条款免除了开发商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没有协商余地,排除了购房者合法权利。看似签了合同,披了合法的外衣,实际存在不对等、不合理。一些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把精装修作为溢价工具,价格偏离了价值,商品房买卖交易背离了公平公开的原则。 商品房全装修交付,初衷是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需要长效推进。由于对精装修的要求是个空白,不少开发商就偷换概念,用精装修来代替全装修。面对不断增多的维权投诉,政策已开始打补丁,政府部门及时补缺,加强监管,劣币才驱逐不了良币。 当然,政策法律管不了全部,尤其是市场交易行为。装修涉及的多是隐蔽工程,更多的要靠企业是否在意自己的品质、爱惜自己的羽毛。守住良心,世事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