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讯(张云山 汪月娇)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数据显示,去年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较上年加快,消费水平继续居全国前列。浙江人的钱主要花在食品、居住、交通和教育文化娱乐上,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7.8%、26.2%、14.6%和10.3%,四类消费合计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78.9%,是居民日常生活开支的主体部分。 2018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1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8%和6.4%,实际增速达到“十三五”以来的最高值。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9853元)高9618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四位,省(区)第一位。 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3760元,比上年增长12.3%;占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1元)的比重为46.7%,与上年相比提高1.4个百分点。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相比有所提升,充分体现了我省城乡居民消费正在持续升级这一特征,其中医疗保健、食品烟酒和居住三类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从消费结构来看,我省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七增一减”,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三类支出增速位列前三,交通通信支出同比略有下降。2018年我省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693元,同比增长24.5%,增速居八大类消费支出首位,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5.7%。主要拉动因素为城镇居民用于购买首饰手表化妆品和美容美发旅馆住宿等个人用品和服务方面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