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毛衣声称70%棉,拿到手发现主要成分为腈纶 男子报团去泰国游泳溺亡,旅行社偏偏漏买他的保险…… 青年时报(记者 郑舜 通讯员 尚法 文 蔡郦 制图) 
昨天,杭州市消保委、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联合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的运行情况。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杭介绍,2018年杭州市消保委共受理各种消费投诉案件137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1亿元。 其中,商品类投诉10502件,占全部投诉的76.2%,服务类占比23.8%。按商品类别分析,服装鞋帽类投诉以4686件,占比34%,居首位。 网购的毛衣介绍与实物不符 消费者起诉获得赔偿500元 去年1月,孙某在杭州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开设的天猫旗舰店里,买了一件男士毛衣,价值76元。据网页商品介绍,该毛衣的材质成分为棉70%,聚酯纤维30%。孙某收到毛衣后发现,毛衣所附合格证显示,衣服材料成分为腈纶95%,纤维5%。 为此,孙某将毛衣退还给贸易公司,并以该公司欺诈为由诉至上城区法院,要求贸易公司退还货款76元,并赔偿他损失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贸易公司所出售的商品材料成分与其在商品网页中所标示的材料成分完全不符,其在销售商品时作出了虚假描述,已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贸易公司退还货款76元,并赔偿损失500元。 法官指出,产品性能、用途、质量、原料、型号、等级、产地等重要参数及产品价格、市场占有率、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均属于商品重要信息,是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主要参照标准,网络经营者有能力也有义务对其在网站上出售的商品进行审查。 如产品经营者在其网页上的错误标识及客服的错误告知行为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功能和价值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商品的,可以认定其未能尽到提供真实、全面产品信息的义务,应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报团去泰国游泳溺亡 旅行社漏买保险被告 如今,越来越多人喜欢上出门旅游。昨天,杭州市消保委还发布了一个旅游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去年8月3日,江苏的吴先生通过杭州某旅行社,报团参加了泰国的“5晚6天完美游”。当时双方签订了《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并代为购买旅行意外保险等事项。后旅行社为该旅行团购买了团体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遇人身意外伤害,每人能理赔24.6万元。但因旅行社工作失误,将吴先生遗漏了,全旅行团只有他不在被保险人名单中。 同年8月18日中午,50多岁的吴先生在金沙岛游泳时溺亡。事故发生后,吴先生的继承人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未代为办理的保险金损失30万元以及其他损失20余万元。上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旅行社赔付吴先生继承人保险金损失等共计48万余元。 上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吴媛媛指出,旅行社除需全面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负有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旅游项目的告知及警示义务、对地接社及履行辅助人的谨慎选择义务、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的提示及救助义务等。同时,旅游者也有安全配合义务,做到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等。 一旦在旅游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旅游者、旅行社各自的过错确定赔偿责任。旅游者可以从诉讼方便的角度,自主选择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或者向组团社主张赔偿。 此外,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团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合同有约定,而旅行社未按约履行代办义务,旅游者可向旅行社主张相应的保险金。 吴媛媛提醒,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旅游者个人,保的是人的身体或生命,所以保险金不能替代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旅游者仍可以向旅行社主张赔偿责任。 消费者碰到消费纠纷 这些方式可投诉维权 杭州市消保委还发现,去年下半年,房地产纠纷成投诉热点。其接连受理几起关于房地产的群体投诉,其中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分别达到8000万元和7500万元。房地产纠纷主要涉及全装修质量问题。此外,对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也是热点,汽车消费投诉也有所升温。 消费者碰到消费纠纷后,可以通过89315315热线投诉,也可以通过“杭州315”公众号、“智慧315”网站投诉维权,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018年7月,杭州市消保委与上城区法院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诉前调解登记时或立案审理后,法院也可以委托市消保委来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移送审判庭审理。据了解,2018年度,上城区法院共委托杭州市消保委调解消费纠纷案件36件,除7件正在调解外,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达6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