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报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提出议案,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最高60万的处罚规定,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随后,全国人大代表樊云当面向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直接喊话,对“割韭菜”的上市高管,不仅要罚得“倾家荡产”,还要加重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朱建弟代表议案,这也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