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频发“被法人”“被高管”现象 城报 广西钦州人莫振裕最近无意中发现,自己名下竟有130多家公司,注册地遍布四川、黑龙江、贵州、湖北等地。随着“个人所得税”APP上线运行,“被法人”“被高管”等各种身份冒用行为频现。记者调查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主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身份证丢失,原身份证被冒用;还有一种是身份证委托给别人使用时被冒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身份证被冒用后,受害者可能背上两口“黑锅”:一是别人挣钱“你”纳税,二是别人欠钱“你”还钱。如果被冒用的企业出现问题,还可能遭遇消费行为受限、无法申请信用卡、无法获得政府采购市场的招投标机会等。 北京市一中院法官杨力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一旦涉入法律纠纷,受害人想要证明自己无辜难度不小。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证据证明本人未参与、不知情,属于被冒用。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还要证明工商登记中非本人签名、未参与公司经营分红等等。为证明“我不是我”,受害人不仅花费大量时间,还常常被“踢皮球”。记者了解到,如果身份被冒用注册成为公司董事等身份,还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自费进行笔迹鉴定等多个流程,每注销一个公司身份信息,所用的时间要在半年左右。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从公民“被法人”事件频发来看,商事登记制度需严管,在配套举措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建设失效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未来将进一步责成地方公安机关就遗失身份证效力问题尽快核实,并督促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更正信息。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