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张轩宇 记者张文章)4月26日,正值世界知识产权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介绍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福建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互联网新业态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保驾护航;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促进品牌培育创新,提升品牌竞争优势;加重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涉及医药、食品安全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构成犯罪的,一般不予缓刑;尚不构成犯罪的,通过提高判赔额度,提升侵权成本,消除其再次侵权可能。据统计,2018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437件和8781件,同比分别上升9.64%和9.30%。 据悉,福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增设知识产权庭的申请。 相关链接 制造假“中华”商标标识被判刑 在福建省高院公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中,有一件涉及中华、红旗渠等香烟商标侵权案引人关注。 2018年5月,福建省诏安人吴某某明知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制售假烟,仍将房子出租给林某某,供林某某用于非法制造他人注册的香烟商标标识。2018年6月4日,该制假窝点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查获制假设备平压压痕切线机2台及非法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其中尚未印制成品、不具完整商标图样的硬中华香烟外盒标识1.5万件、内盒标识6.48万件及红旗渠内盒香烟标识7.2万件,数量共计15.18万件;已印制成品、具备完整商标图样的有红旗渠外盒香烟标识1.85万件、内盒香烟标识10.9万件,数量共计12.75万件。 诏安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扣押的制假设备及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