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福建厦门3名经营者被终身禁入食品行业
 
2019-05-15 09:29:34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13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依据翔安区检察院提供的线索,该局经核查,决定将蔡某塔、洪某团、蔡某古等3名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的经营者列入食品行业禁止从业人员名单,不得再从事食品行业。

据了解,厦门个体经营者蔡某塔曾为一家面制品销售摊的负责人,因其在生产的湿面中非法添加硼砂,2018年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今年3月,翔安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蔡某塔经营的面制品销售摊的营业执照信息登记状态仍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经营者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这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最严禁止令”明显冲突。翔安区检察院认为,此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给辖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翔安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未能及时掌握上述人员刑事判决情况,遂以书面告知函的形式移送了相关证据材料,建议依法核实处理,并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违反从业禁止情形开展全面排查。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告知函后,立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行业从业禁止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发现,类似蔡某塔这种情况的案例还有两例,如个体经营者洪某团曾因在湿面中非法添加硼砂进行销售,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个体经营者蔡某古,曾因在肉摊中专门销售“烂猪”“残猪”“尾猪”等生长发育有问题的生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但这两名经营者目前仍在从事食品行业。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督促蔡某塔、洪某团、蔡某古这3名经营者注销相关资质,并将他们列入食品行业禁止从业人员名单,限制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局将与继续检察机关加强食品药品公益诉讼领域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职能,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