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张萍 记者 汪晓筠)近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湘湖所(以下简称“湘湖所”)在对辖区商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与商业促销行为规范检查行动中,查处一起通过虚构原价诱导消费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案。 此前,湘湖所检查人员在对辖区商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与商业促销行为规范检查中,发现辖区杭州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部分冰箱、干衣机、洗衣机等商品标示的原价无出处,存在涉嫌虚构原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此,该所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通过虚假抬高其销售的多款冰箱、干衣机、洗衣机标明的原价,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的目的,以上商品合计违法所得478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属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最终该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82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的处罚。”湘湖所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湘湖所将继续对辖区商业零售业虚假标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分行业、分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惩处力度,维护地方经济公平有序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