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报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昨天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针对家长让孩子当“童模”从事高强度劳动等现象,明确父母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不得阻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