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上半年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共受理投诉47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6.96万元。其中,商品房投诉大幅增加,家电售后服务问题频发。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商品房投诉111件,群体投诉4件,涉及消费者近千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5件,增幅326%。主要问题集中在:商品房销售信息与交房后实际状况不符、新房墙面开裂等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全装修房交付质量与样房相差大。此外,房屋中介信用差问题越发凸显。特别是部分中介人员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利用虚假楼房景观发布广告信息误导消费者,并将抵债房进行销售,问题发生后,不履行承诺,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度加大。 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共受理家用轿车投诉576件,汽车零部件投诉8件,与同期相比增加60件。其中,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引发纠纷分别为280件、166件和108件。投诉主要问题:“三包”期内轿车质量问题多,集中在发动机、变速箱出现异常,同一个问题多次修理;销售陷阱多,部分汽车销售商以讲价、议价方式压低价格,以零利率诱导消费者选择以贷款方式购车加收金融服务费;捆绑销售,贷款购车中,大多数销售门店存在强制捆绑保险;售后服务不规范,集中在服务不及时、收费不透明、车辆问题判断不准确,导致一个问题多次维修仍无法排除。 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老年消费品投诉216件。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甄别能力不强的特点,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如宣称某品牌手机像素高、屏幕大,价格便宜。老年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是“三无”产品。多数情况下,由于老年消费者没有保存相关信息,甚至不记得在哪家网站购买,无法找到经营者,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长春市消协受理网络购物投诉90件,涉及服装、汽车等商品。其中,商品质量有问题、不履行“三包”退换货服务,以及销售商品宣传与实际不符引发投诉31件。 典型案例 5月25日,消费者孙女士投诉称,2018年12月,她与中介机构新发地产公司签订预购房合同,并与原房主见面看了所销售的房子。当时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中介公司称,2019年2月能办好,如果办不好就解除合同。中介公司让孙女士先交了5000元订金。2019年年初,孙女士去中介公司询问产权情况时发现,中介已把房子卖给了另外的买家。她当场质问中介公司,中介却把责任人推给原房主,称是原房主私自交易行为,与中介无关。孙女士认为,房子既然被卖给其他人,中介公司应返回所交付的5000元订金。中介公司同意返回,但消费者迟迟未收到返还款。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了此起投诉,经调查,中介公司承认有此事,但仍然坚持强调是原房主私自交易行为,与公司无关。消协工作人员依法讲明中介应承担的责任。经调解,最终,中介公司同意立即返还消费者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