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通讯员 陆佳东 记者 汪晓筠)为规范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近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和余杭区消保委对全区71家重点汽车销售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汽车销售、售后服务方面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主要问题一是在销售过程中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付清首付款前故意隐瞒收费项目,不履行告知义务,直到提车环节才告知有附加费用,导致消费者进退两难;游说消费者在店内办理车贷业务;强制其购买保险、收取续保押金、标价外加价销售;未向消费者提供与收费标准等价的服务内容等。二是车辆售出后,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证、正式发票等车辆手续,导致消费者难以顺利上户;预付定金周期长,缺货时不及时退还;合同利用“霸王条款”逃避自身法定义务;售后不履行“三包”规定;售前对车辆使用说明不尽到充分说明义务;车辆维修难,存在小病大修、以换代修、只换不修等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汽车销售企业要完善汽车行业售后体系,明确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任何超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均属违法,消保委在投诉处理中一经发现将转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在正式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做好告知义务,同时告知行为必须做到有据可查;收取的费用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收费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