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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广告、促销短信、直播带货…… 营销伎俩今年忒多
 
2019-11-12 09:56:45   杭州网

北京晚报 记者 宗媛媛 李松林

弹窗广告、促销短信、直播带货……

繁花乱眼 营销伎俩今年忒多

第11个“双11”如约而至,许多消费者还是会像往年一样参与其中。感受购物狂欢的同时,他们也见证着商家营销手段一次次玩出新花样。

从满屏飞舞的弹窗广告,到疯狂涌入的促销短信,再到火爆登场的直播带货,伴随这些而来的除了商品资讯外,还有不少烦恼困扰,甚至暗藏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风险。

广告霸屏

弹窗泛滥如中毒 精准骚扰引反感

“双11全球狂欢节,开抢啦!”打开电脑,屏幕正中央弹出的一则广告让消费者徐平有些猝不及防。一时间,徐平被汹涌而来的红包弄得眼花缭乱,“仔细看了半天,也没找到关闭的地方,只能被迫点开,结果就被带到电商平台的购物页面。”

在徐平看来,弹窗广告几乎成了“双11”的标配。“平时也会有,一到‘双11’更是泛滥到极点,铺天盖地都是,还很难关掉,感觉电脑已经不是自己做主,而是像中了病毒似的,进入一种‘失控’的状态。”

更让徐平反感的是,这些广告往往还是“精准骚扰”。就像网上有人说的,“这世上最了解你的或许不是家人,而是弹窗广告。”徐平发现,弹窗广告中除了抢红包以外,有不少是关于扫地机器人的商品推送,“前些天我无意中在网上搜过,然后就算被盯上了,屏幕右下角不停冒出‘牛皮癣’一样的广告,打开浏览器也会时不时跳出相关商品的链接,挡都挡不住。”

对消费者郑芸而言,“双11”的弹窗广告还意味着无处不在的陷阱。“相比起那些乌七八糟的画面来说,一些噱头十足的宣传威胁更大。”前不久,郑芸就曾因好奇,点开一则“恭喜您已获得现金大礼包”的弹窗广告。来到相应页面,她被告知需要先完成注册,绑定手机号和银行卡号,并邀请好友参加团购方可领取,“不知不觉中,就会被套走好多个人信息。”

事实上,因弹窗广告引发的诈骗案例时有发生。此前,微信公众号“南京网警巡查执法”就曾发文,称有市民因轻信弹窗广告中“充值游戏币有优惠”的内容,被骗1万多元。网警提醒,一些恶意的弹窗广告可能隐藏着巨大“陷阱”。网页随处可见“日赚100至300元”、“扫码就有礼”、“您已获得某某大礼包”等弹窗,用户如果打开这类弹窗,则面临着上当受骗、身份信息遭泄露甚至被病毒入侵的风险。

对此,《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曾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短信疯狂

系统发送成本低促销信息扰安宁

“正价商品低至5折!减价商品再享额外7折!”“满400立减120,五大品牌联合双11齐献礼!”“这次双11开场你不得不抢!”……

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即便躲得过弹窗广告的骚扰,也很难逃过促销短信的轰炸。

“特别是这几年,‘双11’的促销短信越来越疯狂。”望着手机里弹出的一条条短信,消费者孙阳无奈吐槽。进入十月份以来,自己手机上的各类促销短信就开始多了起来。“尤其是从十月底到现在,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几十条促销消息,有些是商家自己发的,有些是电商平台发的,各种产品都有。”对于促销短信的来源,孙阳坦言大部分都是曾经网购过的商家,也有个别是线下实体店发送来的。

在某茶叶店,服务员表示自家店只会在会员生日或节假日,向会员发布促销短信。“办会员卡的时候,基本都会留下顾客的电话和姓名。如果有活动或折扣,我们是希望顾客知道的。‘双11’到处都在搞活动,发短信是一种引流手段。”该服务员同时透露,即使不是店铺会员,如今行业内也有一些商家,通过购买网络服务的形式搞促销。

记者发现,在网上专门面向消费者投放促销短信的服务的确不少。打开某电商平台,只要输入“促销短信”四个字,就会出现定向精准促销类的拨号系统。其中,一些软件自称可“全国三网通用”、“超市商场通知”、“确保送达”,可谓功能强大、“物美价廉”。甚至有些系统还“贴心”地标注出可以发布“双11店铺通知”的字样。

而从发送成本来看,以一款累计评价2700多次的系统为例,其声称每次发送促销短信通知的成本“低至四分”。

“频发商业性信息,本质上侵害了用户的安宁权。”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往往是通过网络协议的方式转移给了商家,甚至有条款允许在特殊的打折期间,可向用户发送这种信息。对此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用户可以选择拒绝接收。

《广告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提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宠登场

直播带货频翻车 冲动消费隐患多

“所有女生!听我的,买它!买它!”“3、2、1,卖完啦!”屏幕前,网络主播表情夸张地挥舞着手中的商品。直播带货俨然成为营销新宠,“口红一哥”、“销售一姐”们一次次刷新自己创下的纪录,越来越多消费者成为各大平台直播间的观众。

不过,翻车事件也在频频上演。前不久,“网红”李佳琦就曾因推荐的商品不粘锅现场粘锅而备受质疑。视频显示,李佳琦的助理费力地将粘在锅底的鸡蛋翻面却屡屡失败,李佳琦试图救场,却同样无法改变鸡蛋牢牢粘在锅底的局面。面对这样的事实,李佳琦还是拼命喊出“它不粘哦,它是不会粘的”承诺,场面十分尴尬。

“说到底,这跟当年的电视购物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回想起自己跟随直播购物的经历,消费者林小雅懊悔不已,“经常一冲动就下单,买回来好多用不着的东西。特别是一些化妆品,用一下又觉得不适合,可是也没办法再退货。”

更让她郁闷的是,网红推荐的商品质量并非想象中那么可靠,“之前看直播买过一款面膜,没想到用了一次就出现皮肤过敏的问题,售后态度也很差,客服只会推卸责任,明星网红们也没有给过说法,还在继续吆喝挣钱。”

对消费者赵爽来说,买到“三无产品”却投诉无门的遭遇也让她对直播购物倍感失望。“在直播间里,主播一个劲儿地介绍睡衣质量有多好,还说当场下单可以享受额外优惠,可到手才知道是‘三无产品’。”赵爽试图找主播理论,结果对方毫无回应。由于是新兴电商平台,赵爽发现上面的退货申请渠道并不畅通,“后来才知道还有人付了钱却没收到货,物流信息也查不到,只能认栽。”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11月1日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而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也共同宣布,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记者 宗媛媛 李松林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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