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昨天,经杭州海关所属温州海关查证,一家出口“香奈儿”标识手提包的企业对奢侈品牌“香奈儿”构成侵权,温州海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了相应手提包,共计8大箱480个。 事情要从前不久说起。事发当日海关工作人员对一批申报名为“书包”的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手提包,且手提包正面的标识是一个双“G”金属字母,但却与双“C”金属字母非常相似。工作人员将双“G”金属字母尾端轻轻一掰即可掰断,双“G”字母瞬间变成双“C”字母。海关工作人员当即判断该批手提包涉嫌对奢侈品牌“香奈儿”构成侵权,依法对其进行暂扣。 随即,温州海关通知“香奈儿”商标权利人对这批有双“G”标识的出口手提包进行确认,发现这批出口的手提包不仅双“G”标识跟双“C”很相似,同时外形也与“香奈儿”的一款手提包很相似。“香奈儿”商标权利人表示,其并未授权温州这家公司出口与“香奈儿”品牌有关的产品,这批手提包的相应标识已构成对“香奈儿”品牌的侵权,并向温州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温州海关随即向涉案企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询问,涉案出口企业也承认了违法事实。 杭州海关方面介绍,随着各执法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力度日趋加大,侵权人的侵权手法也转向隐匿,通过改造、变造商品标识,妄图搭上知名品牌的“顺风车”。杭州海关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途径购买产品,购买时应当认清商品上的标识,莫将“李鬼”作“李逵”,不要为侵权假冒商品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