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 万晓东)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近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神农百草腾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医用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口罩”价格分别为进货价格的4.71倍和9倍,共计销售82包。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神农百草腾运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39.4元和违法所得5倍罚款6697元的行政处罚。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默达亚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默达亚商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荐福道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亮健立体防护口罩”和“冠华103口罩”价格分别为进货价格的5.09倍和7.4倍,共计销售1608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荐福道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678.3元和违法所得5倍罚款148391.5元的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金农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和“联友口罩”价格分别为进货价格的3倍和5倍,共计销售159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金农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94.7元和违法所得5倍罚款3473.5元的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疫情发生后屡次抬高价格销售“联友”等品牌口罩,最高销售价格为购进价格的6倍,共计销售17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金兴大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91.3元和违法所得5倍罚款8956.5元的行政处罚。 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麦枫食品便利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麦枫食品便利店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仲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门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共计销售涉案口罩100包。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仲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门店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疫情发生后,屡次抬高价格销售“亮健”等7款口罩和“蓝月亮”等8款消毒液,上述商品的销售价格在购进价格的1.7倍至17.5倍之间,共计销售高价口罩163包、消毒液582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仙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93.7元和罚款27421.65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