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2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从三个方面制定2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监管手段。 在全力全面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采取9条措施: 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与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项目对接,对疫情防控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提供重点支持。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生产研发单位需求,为专业人员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病毒、有针对性地开展确诊试剂研制和加快临床药物筛选等提供专利信息支撑和维权援助,有效服务全市防疫物资生产研发企业。 鼓励专利商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及专业软件工具向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专利商标代理、专利分析、知识产权托管及维权援助等服务。 对接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即本次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以下简称应急响应>期间,下同)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加大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力度,根据企业需求,精心设计知识产权专业课程,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助企业创新发展。 推动福州供电部门切实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通知》的有关政策。 指导各县(市)区继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治理,进一步落实转供电环节电价降价政策,推动降价红利传导到终端企业,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在保留现场申请方式的基础上,推行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网上办理,方便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企业可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办事指南在网上提交移出申请材料。 受疫情影响,暂缓拟移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人员的现场约谈,先行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审批,待疫情响应结束后再进行补充约谈等等。 在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先证后查、延期办理等方面,采取14条措施: 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审批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等方式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急需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通过多模式审批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视为继续有效,有效期延长至应急响应解除后三个月。 《食品经营许可证》暂未标注“网络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但应在应急响应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标注“网络经营”。 新申请的特种设备修理单位资格许可事项,受理后暂不安排现场鉴定评审,视疫情可控程度或解除后再作安排等。 在强化监管手段,推进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方面,采取5条措施: 加强价格监管,加快涉企收费及转供电环节相关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销售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生产销售违规药品和医疗器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严查快查。 加大力度打击疫情期间发布涉及野生动物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虚假宣传,以及借疫情宣传疾病防治等违法广告行为。 积极发挥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坚持执法与指导相结合,帮助口罩等防护用品经营企业提前把好产品质量关。加强疫情防控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医药商店、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平台网店等重点主体,聚焦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仪等抗疫防护重点用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省市级“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荣誉称号的餐饮单位和列入本年度食品安全快检“哨点”的餐饮单位,可暂不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对于依据本文件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证或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证后置现场评审的企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承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等等。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因违法经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企业所提出的相关行政许可申请,不适用该文件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