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结婚本来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但突如其来的“婚纱照风波”,却让家住富阳的朱女士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婚纱照不仅拍得差,连退款也出尔反尔。” 朱女士于2019年12月29日在富阳区桂花西路309-1号“金夫人”婚纱店拍摄婚纱照,价格7999元,因对店家服务不满意,于4月5日申请退款,“商家承诺7个工作日退还,等待至今仍未退费”。近日,消费者朱女士与本报“天天315”维权公众号联系,希望事情能够得到解决。 朱女士和丈夫的婚期为今年的5月份,“时间紧迫,当时就选定了原价9999折后7999的套餐,并当场预付了定金4000元,尾款拍摄结束后付清,并和影楼约定了今年3月15日为拍摄日期。”朱女士说到,但第一次拍摄计划并不顺利。 “拍摄地址位于余杭的天都公园,我们的拍摄时间只有一天,因为商家的失误,耽搁了一个小时,道具和服装都很少,很多在影楼看得比较喜欢的风格都无法拍摄。”在影楼把当天的拍摄样片给朱女士看过后,朱女士表示没有办法接受,双方又约定了4月3日的第二次拍摄计划。 “原定的造型师临时请假,对于我选择的拍摄风格,摄影师基本都否定,第二次拍摄也不欢而散,婚纱照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不能将就。”4月3日在朱女士丈夫结清尾款3999后,4月5日朱女士就以服务不佳,拍摄结果不理想为由向影楼提出全额退款,“商家是答应的,说7日到账,然而现在他们反悔了,说只退一半。” “我们一直在和朱女士沟通,希望可以以退一半的方式,协商处理好此次纠纷。”“金夫人”婚纱店金店长表示从来没有允诺朱女士可以全额退款,朱女士并不认同婚纱摄影店的说法。 经过本报调解,据朱女士告知,昨天影楼承诺只扣所付款项的20%,余下80%的款项将返还消费者,朱女士表示对这个处理方案不能接受,要求全额退款。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瑾言表示,消费者提供商家承诺全额退款的凭证不充分,商家和消费者应该积极协商,也可以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