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最近,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到“六保”,实现“六稳”,该局印发《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并集成市场监管职能,推出14条服务举措,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通知》明确了三项总体目标:一是要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780万家,同比增长8%以上,其中企业280万家,同比增长10%以上。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总量、人均拥有市场主体量,三项指标均在全国位居前列。二是要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全年新增小微企业18万家,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5万家,个转企1万家,列入小微企业培育库8万家,小微企业职业技能提升11万人次,推动全省100个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三是要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改善消费环境,凝聚消费信心,新增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畅通要素供给环境,增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解除发展后顾之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围绕三项总体目标,省市场监管局集成市场监管职能,推出14条具体举措,具体包括: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方位优化各类审批流程;深化市场主体开办“一日办结”改革;创新驱动促进主体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主体核心竞争力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线上线下融合拓宽主体营销渠道;全力改善市场消费环境;强化市场主体人才队伍建设;引流金融活水助力主体发展;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之间加强协作;确保减费政策惠及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塑造信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具体可扫描右侧二维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