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中小学生分批开学,生活逐渐恢复正常节奏,武汉街头的烟火气也重新弥漫。但这其中,却出现了个别不合时宜的景象。据报道,在武汉的天声街菜市场、长春路菜市场,有多个商家贩卖野生青蛙,价格每斤25元到30多元。 青蛙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捉售卖 首先要明确的是,捕捉、贩卖、食用野生青蛙是违反多种法规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要保护“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青蛙就是其中之一。 野生动物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本原因是基于科学和理性,人们认识到人与动植物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保护这种关系,则一荣俱荣;破坏这种关系,则会唇亡齿寒。尽管到目前为止,新冠病毒源自哪里和哪种动物尚无确切结论,但不抓、不卖、不吃野生动物某种程度上,早已成为社会共识。 青蛙对于人类来说,本质上是有益动物。人类有很多理由保护野生青蛙,但没有一个充分理由捕食青蛙。疫情的波动也在警示人们,海鲜市场、农贸市场是疫情传播的高风险场所,要尽可能地把好入口关,防止携带风险的动物、食品进入市场交易,这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本要求。 不法商贩利欲熏心,监管部门应“查漏补缺” 在利益面前,难免会有一些商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而野生青蛙出现在市场上,也说明监管的确存在一些漏洞。这也提醒各地,尤其是有食用野味陋习的一些地方,要持之不懈地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管,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行和处罚力度。 由于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涉及非法生产、经营、猎捕、交易、运输等诸多环节,所以这也需要多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密织监管之网,从源头上堵住非法野味交易与消费。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真正从制度上严控,强化监管职责,让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够持久形成震慑,扭转个别商贩的违法冲动,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 保护野生动物的愿景,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规则。监管部门、商家、消费者,对此要多些敏感、多些行动、多些较真意识,共同去维护这一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