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 使用人脸技术对客户进行“价格歧视”绝非什么科技进步,而恐怕是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 近期,一则“戴头盔看房”的小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还有字幕:“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导致看房者出此奇招的,正是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在记者的调查中,多家售楼处承认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更有房地产业内人士称,“类似的系统每一个公司都有”。(据《南方都市报》) 科技究竟会把人类带向哪里?在这个问题科学家都没想好之前,诸多的企业已经给出了答案:科技能让企业赚更多的钱。科技让企业赚更多的钱,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科技是生产力,它带来了技术革新,全新的产品,更好的用户体验和高效率的管理。而另一部分则是游走在灰色地带,就像文章开头说的“戴头盔看房”事件,企业正在用科技实行价格歧视,获取更高的利润。 “价格歧视”是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它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当大数据技术诞生后,有些企业觉得找到了赚钱的好办法,比如有报道称,用同样一个APP定酒店,背后的服务企业就会通过后台的大数据来“杀熟”,你是老客户,需求稳定,就会给你更高的价格,而你要是新客户,忠诚度不高,则会给你一个便宜的价格希望留住你。也就是说,不同的人,同样的商品给出不同的价格,而不是对消费者一视同仁。 “戴头盔看房”事件中也一样,房企通过人脸识别建立了客户大数据库,不同的客户给出不同的优惠价格,有自媒体称,某项目推出了一系列年底购房优惠,只要购房者第一次到访项目并当场下单,各种折扣算下来可以少花30万元。但购房者必须是第一次到访,或者说此前没有被摄像头拍到过。同一套房屋,消费者从不同渠道购入,差价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这几十万的差别就是“价格歧视”,而使用人脸技术对客户进行“价格歧视”绝非什么科技进步,而恐怕是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 《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已有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人脸识别这项技术的确给人类带来福音,比如我们在车站码头公路等,能更有效监控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但同时这也是双刃剑,因为人脸信息涉及公民信息和隐私,特别是如今支付信息等都和人脸挂钩,因此这项技术必须严格监管使用,如果商家任意滥用,随意泄露,那最终后果非常严重。 既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那么企业就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绝不能擅自使用。如果情况真到了“类似的系统每一个公司都有”,法律岂不是成了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