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见习记者 周佳丽)上周,消费者潘女士向本报投诉称,今年5月,其在奉化溪口旅行时发生意外,导致骨折,“我是不小心在所住的金都之星房间里摔了一跤,当时的情况比想象的严重些,第二天就直接回了金华的医院做了髋关节置换手术。”潘女士说,前后手术、康复治疗以及护工费一共花了29000多元,发生意外后至今已过去近半年,期间只有杭州秋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购买的保险赔付了7000多元,其余的费用都是自己承担。 潘女士表示:“一直以来都是导游在帮我与酒店交涉,也迟迟没有结果。我自己也联系不上酒店的相关负责人,我希望酒店方和旅行社能够协商共同承担我这部分的医疗费用。” 消费者: 旅行时在酒店摔倒 这笔医疗费谁来付 消费者潘女士:在酒店摔跤当晚,我本以为没什么大事也就没有及时告知导游以及酒店方,等到了第二天,去到溪口当地医院检查完才得知骨折了,由于当地医疗条件受限,我的儿子便申请了金华中心医院的救护车来接我,最后我是在金华当地做的手术,医生考虑到我的年龄比较大,当时就换了髋关节。 手术后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无法自理,便请了护工来照顾我,这部分护工费和一系列复诊等治疗,这前后加起来一共是29319元。 一个月前,杭州秋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为我购买的保险赔付了7000多元,但剩下的费用一直无人承担。此前我与酒店方互加了微信,但如今我给对方消息一直都没有回应。我希望酒店方和旅行社能够协商共同承担我这部分的医疗费用。 酒店: 房间设有温馨提示 愿承担一部分治疗费用 (记者在天眼查APP上查询“杭州秋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显示该公司为存续状态,且显示的联系方式与潘女士提供的导游电话相同。随后,记者拨打了导游的电话。) 杭州秋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工作人员:潘女士是在酒店居住时不小心滑倒,并非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目前我们为其购买的保险已赔付了7000多元,其他的赔偿问题我们正在向总公司申请,酒店方相关的赔偿金额也还需要进一步协商。 金都之星酒店相关负责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期间我们没有收到过潘女士发送的消息,此前我们也曾向潘女士发送过短信询问伤情,一直以来都是导游在与我们沟通。我觉得我们可以直接与潘女士协商,我们也愿意支付一部分的赔偿金额。 (随后,记者把金都之星酒店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给到了潘女士,潘女士表示愿意与酒店电话协商。据了解,截至发稿前,酒店方已赔偿潘女士10000元,旅行社方面目前仍在协商中,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律师: 酒店方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建议消费者及时固定证据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酒店对消费者是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果酒店不能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赔偿。 对于消费者旅行时购买的保险,保险费须明确是消费者缴费购买的还是旅行社购买的。如果旅行社有责任的话,当保险费没有覆盖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补足赔偿。 建议消费者在遭受人身损害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确保可证明损害后果与责任方行为的因果关系,并保留治疗过程中的费用票据,以作为向责任方索赔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