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见习记者 周佳丽) 近日,消费者凌女生在“杭州天天315”微信公众号上留言称,其在上城区江城路水门南弄3号越界锦绣工坊331室“千与千寻摄影艺术馆”购买的写真套餐,照片多次精修均不满意,“事情拖了已经有两个月仍未解决,对方给我的精修图与他们在美团上投放的样片也仍有一定差距。所以我希望商家能够按美团上所标注的‘重拍不满意退款’,退还我2099元。” 消费者:照片多次精修不满意 商家样图来源存疑 消费者凌女士:9月份我通过微信向“千与千寻摄影艺术馆”预约了1999元的写真套餐,并支付了定金200元。提前支付定金会另外送几张原片和精修图等。 10月9日,我和姐妹一起到店拍摄,当时现场又付了300元增加精修图的数量。10月30日,对方第一次把精修图发给我,我觉得不是很满意,且与美团上的样品图有一定差距。随后,他们为我换了一位修图师。11月7日,新的修图师先发了一张精修图过来,我觉得效果也不是很好,于是我要求商家把原图给我,退还我1000元精修的钱,我找其他团队处理。 但对方却表示套餐费用包括客服、化妆、拍照以及修图,所以只能退还我四分之一的价格,也就是500元。对此,我不认可,事情就一直拖着。此外,我发现商家在美团上所投放的样品图,我在网络上也看到过,该照片是否为商家的作品存有疑问。 近日,考虑到商家的处理态度不是很积极,我便在美团上给了一个低分,随后商家就主动联系到我说给我退1000元。但我希望对方能够按美团上所标注的‘重拍不满意退款’,全额退还我2099元。 商家:相关成本已支出 现答应全额退款 “千与千寻摄影艺术馆”相关负责人:对于消费者提到的样品图来源问题,这些图片都是我们在网络上统一购买的。 近日我们正在与凌女士做积极的沟通,全额退款的要求我们需要向总公司申请。因为目前照片已经拍摄了,部分成本也已经支出,精修我们也发给过凌女士,只是对方对我们的精修图不满意。大家对照片呈现出的效果,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可能只是喜好不同。 目前,我们公司已同意为凌女士全额退款,我们一直在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这样的情况也难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律师:网图需注明来源第三方 否则将构成误导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在使用网图进行宣传时,需注明图片来自第三方。如果没有注明的话,消费者误以为是商家的作品,从而进行消费,则容易构成误导消费者,也就是虚假宣传。 建议消费者在进行大额消费前,与商家进行充分沟通,行使消费者知情权,了解清楚拟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避免出现“误以为”的情形。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积极地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