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愿3天内重新为消费者推荐家政阿姨 商报讯(见习记者 周佳丽)此前,消费者马女士在下城区凤起路96号2701室杭州好孕优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了6000元的中介费,让中介机构帮忙推荐家政阿姨。“上个月,公司寻找的阿姨因个人原因离职,此后中介一直没有再为我推荐阿姨。”马女士说,“最近我向该公司提出了退还中介费的要求,但对方却表示要扣除超过一半的费用。”于是,马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消费者: 中介帮忙寻找阿姨未果 退费却要扣除大额费用 消费者马女士:8月,我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服务协议,合同约定该公司在一年内可以无限次为我推荐家政阿姨。11月23日,之前的阿姨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提出了离职,我就立马与中介公司说帮忙找下一任阿姨。然而之前的阿姨走后,我一直没有收到中介方的任何消息。 由于阿姨离职,也没有新的阿姨接任,家里的孩子一直没人照顾,其间我只能自己请假在家,这已经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最近,我向中介提出了退费要求,然而对方却告诉我,按照合同约定,3个月内终止合同,要扣除年度合同管理费的60%,3至6个月内终止,扣除80%。对此,我不认可,我希望对方能尽快为我找到合适的阿姨,或全额退款。 中介: 阿姨离职并不知晓 3天内为其介绍新的阿姨 (根据马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在天眼查APP上搜索“杭州好孕优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显示,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随后,记者根据天眼查APP上显示的地址,记者实地走访了该公司了解情况。) 杭州好孕优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此前为马女士安排的阿姨的确因个人原因确实在11月23日提出离职,由于找阿姨需要一定的时间,当时我们就跟阿姨说尽可能再做一段时间,阿姨也答应了。 据了解,阿姨是11月29日正式离职的,但她并没有告知我们,我们一直误以为阿姨还在工作,便没有急着帮忙寻找。直到前几日,马女士突然提出解除合同,我们才知道阿姨已经离职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终止合同就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因为上一任阿姨刚做满3个月,我们尽可能为其向公司申请,退还40%的中介费。如果马女士希望继续履行合同,我们将在3天内为其推荐合适的阿姨。 (记者将以上信息反馈给马女士,马女士表示:该公司不知道阿姨已离职是服务不到位的表现。对于该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也将再做考虑。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律师: 建议大额消费时约定明细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如果是公司违约不继续提供中介服务,那么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款的,并且由于公司之前提供了中介服务,所以需按照合同履行时长比例进行退款。 建议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与商家签订书面的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消费者应当保留好消费凭证(包括书面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有解决纠纷的依据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