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实习生 王以凡 记者 汪晓筠) “我办卡至今一次都没消费过,希望能够退卡”。消费者肖女士于去年12月19日在位于城西银泰F座2012室的创赢美发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储值卡,之后因为个人原因一直没有前往消费。 “最近我即将离开杭州因此想要退卡,但是商家表示并不能全额退款,我对此不能接受,希望创赢美发店能够退还卡内余额1000元。”肖女士致电了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投诉了此事。 消费者 办卡之后从未消费过 现即将离开杭州欲退卡 消费者肖女士:我是在2020年12月19日在商场逛街时碰到了他们店里的推销人员,当时推销人员表示店里可以免费体验,于是就拉我尝试做了一个造型。体验之后,我认为效果还可以,于是在店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储值卡。 之后我因为个人原因一直没有去店里消费,直到最近我快要离开杭州了,于是我想起了卡里的钱并没有消费过,想要找店家退款。但是店家给我的说法是老板已经换过了,如果要退的话只能退三百元,对此我觉得不能接受。 商家 消费者购买时有签订合同 注明了不退不换 (记者在天眼查APP上搜索“杭州市拱墅区创赢美发店”关键词发现,该公司目前为存续状态。 随后记者根据肖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该店的负责人。) 创赢美发店负责人:当时肖女士办理的是我们店里的1000元剪发卡,在办理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告知了肖女士该卡是不予退换的,肖女士也与我们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注明了这一点。 现在如果肖女士执意要退卡的话,我们得除去店里的人工、提成等开支,最后大约只能退还三百元左右。我们也会提供别的解决方案,例如肖女士也可以选择将该卡转让给他人,或者我们可以赠送肖女士一些洗护产品来抵扣卡里的余额。 (随后,记者将创赢美发店工作人员的说法反馈给消费者肖女士,肖女士表示并不接受商家提供的其他几种解决方案,后续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权。) 律师 商家应当将未使用的余额全额退还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因为要去外地,无法使用预付卡内的余额,即消费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付出巨大的成本,要求退费可以理解。虽然商家规定不予退换,但是合同系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且该约定限制、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应当认定为无效的霸王条款。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当包括退卡方式。本事例中,双方的购卡协议中未约定退卡方式,那么商家应当将消费者未使用的余额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