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没钱却能在“网红店”免费吃喝? 别再加这种群了,涉嫌违法!
 
2021-05-18 10:23:18   杭州网

没钱却能在“网红店”免费吃喝? 别再加这种群了,涉嫌违法!_杭州网

天下真的有免费的午餐吗?杭州大学生小A每月生活费不多,却能经常外出,吃到标价不菲的“网红”西餐、日料等。

室友非常羡慕,追问之下才发现,原来小A手机微信里有一个“杭州吃货福利群”,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发布“湖滨西餐,人均100,要求LV5,要求两个年轻人”,“下沙火锅,人均100,要求LV4,报名私聊”之类的信息。

小A和室友报名去吃西餐。组织者提了不少要求:视频验证了她们的点评类APP账户等级,去吃饭之前要求按照指定的路径在app上搜索这家店,并按照要求买了套餐,到店里要报了组织者给的暗号。

吃完一顿牛排,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按照组织者要求,小A还是在点评类APP上写了精心编制的好评,并且附上角度完美的照片。截屏发给组织者后,买套餐的钱就转账过来了。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线索,组织全市统一行动,依法对杭州十余家组织免费吃饭刷好评的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上述企业根据某些“网红”商家的需求,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组织大量人员前往商家免费消费营造排队气氛,并在各种互联网评价平台进行虚假好评留言和高星级评价,扰乱正常的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

检查发现有百余家“网红”餐饮商家、数十个类似的“吃饭”微信群、数千名“吃货”涉及其中。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星级的评价应当通过更好的服务更好的产品来获得,而不应该花钱弄虚作假。刷评论、假排队的行为本质上是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不要随意轻信网络评价;更不能参与刷评刷单行为,贪小便宜不仅容易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还有可能上当受骗,成为网络诈骗的对象。市民朋友如果发现类似刷评刷单等现象,可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赵文琼 记者 刘文昭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