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首例网络直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作出处罚,合计罚款72160元。 经查,2020年8月,当事人某眼科医院与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活动宣传执行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三场网络直播。2020年8月21日,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某眼科医院的一楼大厅举办名为“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座谈”的直播活动。但在直播过程中加入了OK镜的医疗器械广告,该医疗器械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证明》,构成了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日前,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3名当事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合计罚款72160元。 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迅猛,成为商家进行电子商务推广的重要销售渠道之一,但也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和浙江省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精神,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去年以来,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培育和发展“绿色直播间”,为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支持、指引和服务;另一方面,加大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累计查办相关违法案件1000余起。 下一步,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围绕新业态、新形势、新需求,不断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络监测、广告监测、举报投诉等职能,深化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案件移交、反馈机制作用,进一步聚焦聚力,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