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记者 朱晶晶 通讯员 市闻)7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一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杭州学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2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学峰教育为提高跨境电商培训课程销售,通过互联网平台投放招生引流广告,并在互联网平台上以试听公开课形式推广销售。但是,在其引流广告中,宣传“报名优惠存在名额限制”“0基础小白也能月入30000+”等虚假内容,在试听课中虚构“学员成功案例”、讲师头衔、培训效果。当事人这一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2021年4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钱塘新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无独有偶,位于萧山区的杭州天舞社华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也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查。 据悉,当事人曾在58同城APP上发布含有“爵士舞网红抖音舞成人零基础培训包教包会包就业”等内容的广告,这一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2021年1月,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8万元。 为了整治教育培训行业乱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案件。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等规定,分别涉及虚假误导、明示暗示教育培训效果、极限词使用、利用受益者形象或名义做推荐证明等多种违法情形。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民生热点领域,持续加大广告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广告要加以甄别防范并实时监督举报,消费者遇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情况时,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平台,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