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很多商家采用扫码点餐。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在某餐厅就餐使用小程序扫码点单时,点餐系统会默认购入2元一盒的餐巾纸,无法删除,页面显示为“在本店消费,以下商品必选”。张女士认为虽然金额不大,商家不免费提供餐纸也可以接受,但这种不点纸巾就无法点餐的行为不合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收到消费者反映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餐厅实地检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店扫码点餐时,把餐巾纸设置为必点项,消费者无法从点餐界面取消,而商家表示消费者不用可以退还,不会强制收取费用。但执法人员发现点餐小程序中并没有关于纸巾是否可以清退以及如何清退的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执法人员表示商家这种“不点纸巾,无法点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后经复查,该店已经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