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11月5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召集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及阿里巴巴、拼多多、苏宁易购、蚂蚁洋货、中国邮政、顺丰、圆通等40多家电商及快递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规范双11网络促销活动,要求商家守法经营,杜绝先涨价再打折,不能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实施有价无货等行为套路消费者。 截至今年上半年,广西网络市场主体有28.6万家,数量排前三位的城市是南宁、桂林、柳州,商家主要分布在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跑腿快车、试客联盟、众划算等广西本土电商平台也在逐步崛起。 据第三方数据统计,广西部分特色商品通过电商平台畅销全国。今年上半年,广西网络商品零售交易总额为154亿元,商品销量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螺蛳粉、糕点、咸鸭蛋等。不过,网络市场在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今年前三季度,广西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1.5万余件,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广告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销售三无商品、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方面。 “目前我们已监测网站网店44万个次,监测商品3121万个(次),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22条。”广西市场监管局网监消费处处长陆丽洁说,从日常检查、大数据监测以及消费投诉情况来看,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落实不到位,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安全、霸王条款等违法现象。同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也存在不按规定进行证照公示、履行平台审查义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交易中失信行为的发生。 双11即将到来,随着销售额爆发式、井喷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显现。 在2021年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上,广西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闭俊东提出,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技术扼杀、规则算法滥用和系统封闭,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电商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的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创新发展。 广西市场监管局指出,电商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闭俊东表示,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2021广西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双11、双12等网络集中促销期活动监测,加大对涉嫌违法线索快速处置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