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切实解决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商品后退货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之一。截至目前,该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实现了13个市(地)100%全覆盖,承诺单位已由2020年的621家增长到5423家,经营者承诺时间最长达30天,线下无理由退货数量累计达267万件,退货金额达47391.17万元。 据介绍,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按照“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实。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商圈管理方主体作用,形成承诺无理由退货浓厚氛围,2040家承诺单位办理退货商品数量达63万余件,金额达3亿多元。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制发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无理由退货制度、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无理由退货统一台账、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检查情况登记表),规范了含有营业执照、信息库等五项内容的档案标准,牡丹江大商集团百货大楼、新玛特购物广场两家店以及广汇等家电企业一直秉承“购物不满意,30日内保持原质原样可办理退换货”理念服务,承诺期限远远高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牡丹江好日子超市公司36家店铺统一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除个别商品外,只要不满意就给退。鲜活易腐的果蔬、鲜肉、水产品等生鲜不超过24小时也一样按照规定执行。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发布倡议,通过积极上门宣传、滚动LED屏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动员宣传,耐心讲解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重要性与方式方法等,下辖的4个区无理由退货数量达112148件,退货金额达3577.64万元。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注重发挥行业服务典范作用。为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后悔权”,依据“四为主”原则(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不清的以我为主)制定执行“顾客无障碍退货制度”,并将无理由快速退货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消费者满意率达到100%。 另据了解,为保证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黑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抽查回访指导、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营造氛围,探索建立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每季度公布制度,动态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规范化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各地还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9月13日至10月30日,分别以体验、回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经营状况、标志标识展示、公示内容规范、公示兑现等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共抽查承诺单位3168家,对56家存在已注销、未营业、承诺不规范等问题的单位,分别采取移除名录、帮助规范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