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李慧阳 记者李洪涛)11月30日,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为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助消费者了解东北大米、小麦粉等主消食品安全状况,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联合开展了东北三省一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本次活动在东北四地每省(区)各安排监督抽检任务30批次,共计开展120批次。吉林省抽检工作以“你照我检”形式进行,经过内容征集、抽样、检验等环节,吉林省检验结果已出炉,30批次抽检任务全部合格。 据介绍,粮食加工品的抽检依据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铬(以Cr计)、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依据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玉米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大豆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乳制品的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10号)、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 、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