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房贷未批不能购房,中介迟迟不肯退还余款。经调解,今年初,房产中介已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消费者,双方达成一致。这是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试运行期间调解的一起案件。据悉,该中心致力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在调处消费纠纷领域崭露头角。 当前,新型消费模式层出不穷,预付款消费、网络购物、体验式营销、直播带货等消费问题愈发突出。为进一步营造消费权益多元保障的满意消费环境,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司法部门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福州市罗源县试点成立了罗源县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为消费环境保驾护航。2021年12月30日,由罗源县消委会和罗源县松山市场监管所、松山司法所、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一会三所”)联合组建的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正式签约揭牌。 据介绍,成立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旨在促进司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进一步良性互动,切实有效缓解基层单位执法工作压力,节约行政执法成本,共享各方维权资源,为构建消费维权大调解格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正式运行。今后,“一会三所”消费纠纷调解制度的核心体现为三个“共”字,一是部门共建,由市场监管所和司法所牵头,成立乡镇一级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将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纠纷,由司法所负责开展人民调解,一般性的消费纠纷,由市场监管所开展行政调解,打通行政部门调解渠道;二是社会共治,委托县消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协助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邀请律师事务所定期会诊重大、复杂的纠纷,提出专业性建议,实现全社会的消费调解;三是全民共享,通过多部门共同发力,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时刻践行“消费者诉求就是工作,消费者满意就是标准”的理念。 2021年12月,正值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试运行期间,罗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涉及到定金、违约金、退款等问题,该局将此诉求件转至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处理。随后,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核查了解,消费者来电早在2021年7月18号与一家房产中介签署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及首付款,但贷款申请了数月,最终仍批不下来。按合同约定,该消费者可以支付相应违约金后要求该公司退还剩余的费用。但房产中介迟迟未予退款。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调解,房产公司已将相关费用19万元退还给消费者。 参与此案调解的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本案中,该消费者因为自身原因购房贷款无法审批,根据事先与房产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支付相应违约金要求该公司退还19万的费用。 松山镇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房时不应对购房中介对于贷款政策及自身贷款额度等问题的说法过分轻信,应当本着谨慎原则,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先去银行、公积金中心等机构对自身情况做详实了解,以避免日后产生“交费易、退费难”等维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