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稳定工作,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采取对应措施,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重点开展超市、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等风险排查,并专门组织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专项行动,3月14日至3月18日,共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3家次,现场责令5家经营主体整改。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卫生用品和药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积极参与做好防护物资供应保障工作,严防抢购行为的发生。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同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防控技术指南》进行全流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引导从业人员掌握防疫知识和技能,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引导用餐场所要合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避免聚集排队。3月1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系统共检查超市、农贸市场、商户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7家次。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以进口冷冻冷藏畜禽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产品及制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紧盯紧冷链食品进口、贮存、销售、加工、使用为重点检查环节,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上市销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前一阶段整顿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进货来源、“一单四证”、包装标签、进货台账、票证不符等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主体单位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部署要求,落实好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温度控制、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鼓楼区14家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已全部完成平台登记工作,辖区51家餐饮服务经营企业、90名接触人员全部完成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零售药店、商场内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压实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消除防疫漏洞及风险隐患,共排查进口冷链食品共计90批次、2380余公斤,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5家(其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25家),暂未发现“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19户,进口冷链食品21批次。配合区卫健局、商务局、区疾控等部门持续做好辖区冷链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和冻库的食品、人员、包装物、环境样品的核酸检测,累计完成4890批次。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发热病人“早报告”、工作人员“应检尽检”、经营场所消杀和基本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重点区域零售药店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进行集中通报并约谈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或不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上报“四类药品”及相关信息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3月以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店32家次,发现问题16项,通报、约谈零售药店负责人12家,停业整顿2家。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冷库疫情防控检查,严格实施“人物同防”清单化管理,检查冷库19家,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工作;3月1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摸排零售药店70家、母婴服务行业23家,现场检查了4家冷库、5家食品经营单位;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完善生产流通环节冷库主体信息17家,涉及冷库56个,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52家次,责令整改4家;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排查农贸市场、商超、冷库、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7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30家次,检查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7家;截至3月18日上午12时,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83次,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等问题21起,处罚11家,关停整顿10家;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7起违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件,要求22家药店限期整改;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59家次,责令存在问题的餐饮业立整立改8家,立案8起,罚没2万元;罗源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核查疫苗购进、运输、接收、验收等环节的运行情况,检查疫苗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5家次和疾控中心1家次;永泰县市场监管局自3月13日以来,检查药店5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58家次、超市31家次、冷链食品经营单位60家次,责令17家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佩戴口罩,责令1家冷链食品商户规范索票索证行为,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