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统一大市场建设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正式公布。《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记者最近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并下发《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坚决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以下四类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要求各地对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和做法依法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对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部门作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全省审查新制订文件40386件,经审查修改文件788件,分三轮清理存量文件81787件,经清理废止或修订2135件,同时督促纠正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70多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有关企业和个人如发现各地上述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的,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等方式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相关案件线索开展核查,构成垄断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