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有了进展 电子琴可折价退回 商报讯(见习记者 贾鑫茹)24日,本报刊登的《赠送的电子琴 退费的时候却要按原价收费 到底谁来为此买单?》(详情见5月24日第10版)。昨天,记者再次拨通了陈女士的电话,陈女士表示,“商家负责人在几天前跟我沟通过退费问题。他们说电子琴我已经使用了5个月,本来是有一年保修期,目前剩余7个月保修。我可以退回电子琴,然后按照电子琴价格1000元,分为12期,再去除我使用的5个月,即退还我583元。而课时总费用仍按照1840元计算,我一共学习了5个月,同样扣除5个月的费用,即退还给我1073元。另外还需扣除我100元的教材费,最后合计退还给我1556元。” 对于这个处理方式,陈女士并不满意。“电子琴本来就是赠送给我的,现在要退回,对方说需要由我承担运费,邮寄电子琴实在是不方便,我可以接受将电子琴留下,支付500元,当作买下电子琴的费用。”陈女士说,“另外,当时沟通的总课时费就是2840元,我虽然学习了5个月,但实际我只点开了6节课,我认为不应该按照上课的月份扣费。我希望按照2840元为总课时费,扣除我6节课时费后,退给我剩余费用。” 根据陈女士的诉求,本报将进一步与商家进行协调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