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璧山区一家成人用品店经销的“特效伟哥”“西藏牦牛鞭”等食品,含有西地那非有毒、有害成分,其行为对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重庆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将该成人用品店经营者月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处月某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书面道歉信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000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经主审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月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可重庆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事实、理由及诉求,日前已支付了惩罚性赔偿金3000元。 2021年3月29日,公安机关在月某经营的成人用品店查获“特效伟哥”“西藏牦牛鞭”“海狗丸”“万艾可枸缘酸西地那非片”“勃立挺”“贝尔”等疑似有毒、有害食品。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上述食品均检测出西地那非成分。月某供述其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销售涉案食品金额为1000余元,从中获利500 余元。月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22年1月18日,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月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500元。 西地那非是一种在研发治疗心血管疾病药物时意外发明出的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其不良反应较为突出,在离开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食品中严禁添加西地那非成分。 重庆市消委会认为,月某没有相关行医资格证书,也没有销售食品或药品的证照,且其在2018年曾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璧山区公安局监视居住六个月。其在明知食品中不能添加西地那非,只有国家批准生产的药品才允许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情形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从他人处购进案涉食品并对外销售获利,具有主观明知的故意。其行为不仅危及和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还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月24日,重庆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将月某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璧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委派检察官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被告月某当庭表示认可原告重庆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事实、理由及诉求,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今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被告当庭提交了公开道歉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月某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其行为侵犯了消费领域的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经主审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已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