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 郑铁峰)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档升级,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新创一批”的要求,对辖区内现有存量单位狠抓质量提升,通过复核排查,确认新区共有169家创建单位符合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有关要求,近日,对符合要求的单位每家发放奖励金3000元,共计发放奖励金50.7万元。 为全面推进 “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杭州湾新区分局参照放心消费单位测评标准,委托开展第三方测评,通过对每家放心消费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指导与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放心消费单位进行整改,最后对每家放心消费单位作出综合评价。通过第三方的测评,有效解决了创建过程存在问题,提升创建质量。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已实际走访服务453家,因停业撤销6家,已移出放心消费单位名录。 同时,杭州湾新区分局高度重视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分局年度重点工作,在宣传经费、督查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分局还成立了一支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协同参与的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制定“放心消费在新区”行动方案,明确创建标准,量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为提高创建激情,保证创建成效,杭州湾新区分局向管委会汇报,争取财政支持。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及“放心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新办发【2020】30号)文件,对当年评为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含放心工厂)的,每家奖励3000元。据了解,截至目前,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已累计发放奖励金125.7万元,惠及市场主体共计419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