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整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农村农业厅等六部门联合决定,在前期规范整治行动的基础上,2022年7月至11月,在福建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落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源头治理行动。巩固深化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围绕种植、养殖重点品种和重点主体,实施精准整治,强化源头监管,严控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禽蛋、乌鸡、肉牛、肉羊、缸豆、韭菜、芹菜等7个重点品种和重点主体监管名录库,7月份和10月份各组织一次监管抽查和现场检查;海洋与渔业部门要针对大口黑鲈、乌鱧、鳊鱼、大黄鱼水产养殖问题较为突出的“四条鱼”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养殖用药监管,完善水产养殖主体监管名录,督促养殖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殖、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 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有效强化流通渠道管理。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要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发挥其“货正源清”的食品质量把控优势,培育农村食品定点配送单位,推动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扩大配送网络,成为农村食品销售的主渠道,逐步实现对乡镇、村落全覆盖配送;要督促农村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乡村农贸市场,督促限期整改,鼓励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更新设施设备和场所。供销社系统要发挥体系健全、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优势,进一步构建完善乡村食品流通服务网络,疏通优质价廉产品下乡进村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 加强农村市场治理。要将此次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织紧织密农村基层监管网;要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2022年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乡镇至少要完成一个以上示范店创建;要鼓励支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在固定场所或指定的区域、时段生产经营;要加强社会共治,畅通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加大12315投诉举报热线开完会普及力度,落实食品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网格协管员选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公安机关要发动消费者积极举报农村市场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依法查办。 加强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2022年度,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至少要开展一次以上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加强专题培训教育。首先要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福建各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集中办培训班,“现场检查+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培训。通过线上培训、集中观摩、上门指导等方式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还要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建立辖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机制,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常态化打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