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9号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经检查,福建杏一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主要缺陷6项,一般缺陷5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责令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限期改正。目前,该公司已暂时停止经营。 7月26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福建杏一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结论为该公司无严重缺陷,但存主要缺陷6项,一般缺陷5项,涉嫌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负责人对计算机系统操作不熟练;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的记录;现场查看计算机系统,连花清瘟颗粒(批号:2204072)入库验收20盒,已销售14盒,系统库存为5盒,进销存记录不符;供货单位厦门同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姜婷婷授权委托书已过期(2021.6.10—2022.6.9);常温区陈列的柴银口服液未按照储存要求陈列;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混放;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 福建杏一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限期改正。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 |